办理部门 | 人事处 | 办理地点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省教育厅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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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咨询电话 | 0931-8283736 | 投诉电话 | 0931—8859665 |
事项评价 | 查看 |
事项名称 | 幼儿园、小学、中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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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主体 | 法人 | 承诺时限 | 20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描述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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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材料 | ||
2、职称评审个人证书 | ||
3、证明材料 | ||
4、业绩材料 | ||
5、单位推荐报告 |
是否收费:否
法定依据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 2016年12月28日)“第二条健全职称制度体系,第(四)完善职称系列。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继续沿用工程、卫生、农业、经济、会计、统计、翻译、新闻出版广电、艺术、教师、科学研究等领域的职称系列。第(五)健全层级设置。各职称系列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其中高级职称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2.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 2017年12月14日)“第二条健全职称制度和层级结构,第(四)完善职称系列。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沿用工程、卫生、农业、经济、会计、统计、翻译、新闻出版广电、艺术、教师、科学研究等领域的职称系列。第(五)健全层级设置。各职称系列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其中高级职称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
职称评审条件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8〕4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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