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 | 教师处 | 办理地点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 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教育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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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咨询电话 | 0931-8820648 | 投诉电话 | 0931-8885518 |
事项评价 | 查看 |
事项名称 | 对班主任及其他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表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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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主体 | 个人 | 承诺时限 | 20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描述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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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材料 | ||
2、推荐对象汇总表 | ||
3、评选工作报告文件 | ||
4、优秀班主任推荐审批表 | 表格下载 | |
5、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 表格下载 | |
6、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 表格下载 |
是否收费:否
法定依据【规章】《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教基[1998]4号,教育部令第30号修正)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
强化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表彰奖励和督导评估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高中阶段评选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可获得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资格。对德育工作实绩突出的教师要进行表彰奖励
每几年评选一次
国家奖每五年评选一次,省级奖每三年评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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